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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罪预备负什么刑事责任

来源:桂林全州县律师网作者:全州律师时间:2014-11-07

  犯罪预备负什么刑事责任

  根据《测法》第22条规定:为了犯罪 准备工具、制造条件的,是犯罪预备。”犯罪预备具有以下三个特征:

  1.已经实施了犯罪的预备行为。即已经实施了准备犯罪工具或者制造犯罪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,而不是单纯的犯意表示。

  2.罪行为必须在预备过程中停顿下来。如果犯罪行为没有在预备过程中停顿下来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则构成其他犯罪形态。

  3.罪行为在预备过程中停顿下来.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。如果是基于行为人以内的原因停止犯罪,则是犯罪中止。

  《刑法》第22条第2款规定:“对于预备犯.可以比照既途犯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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